一、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建制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运作,该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及政策性住房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内部核算,监督各分中心负责人的聘任、录用和管理费用的统一报批和拨付等,还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收支计划并组织执行,与指定银行签订归集和委托贷款协议,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有效凭证。
二、大同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多种业务办理渠道,包括业务大厅、12329服务热线、微信客户端和网厅等,缴存职工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了解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所需资料、贷款流程、担保方式和贷款额度等信息。
三、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断调整以适应市场变化和满足缴存职工的需求,2024年大同市提高了最高可贷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并对双缴存职工生育二孩和三孩家庭以及高层次人才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提供了上浮额度,还调整了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来认定房屋套数。
四、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未出现连续3期(含)以上逾期记录;能提供中心认可的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消费证明以及贷款担保。
五、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申请大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需要准备个人资料和购房资料,个人资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个人信用报告等,购房资料则根据购买的是开发企业预售商品自住房还是二手自住房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凭证或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等。
大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管理和运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贷款政策,更好地满足了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该中心也提供了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和详细的申请条件及所需资料说明,方便缴存职工了解和使用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