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漯河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该中心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编制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并进行统一核算。
单位职能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归集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贷款审批: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申请,支持居民合理住房消费。
保值增值: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拟定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内部监督:指导和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政策制定: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内设机构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具体如下:
机构名称 | 主要职责 |
办公室 |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
财务科 | 负责财务管理和核算。 |
归集科 |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工作。 |
行政审批服务科 | 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
资产保全科 | 负责资产保全和风险管理。 |
信息技术科 | 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
档案管理科 | 负责档案管理和保存。 |
纪检监察室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
工会 | 负责员工福利和工会活动。 |
下属机构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设有多个下属机构,具体如下:
临颍县管理部:位于临颍县颍川大道新城路交叉口南100米。
舞阳县管理部:位于舞阳县宁波路与贾湖大道交叉口。
业务指南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多种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缴存业务:职工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提取业务: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租房、偿还贷款等用途。
贷款业务: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需求。
跨省通办业务:方便职工在不同省份办理相关业务。
最新政策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期推出了多项新政策,以加大对居民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具体如下:
贷款额度调整: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方连续足额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高层次人才贷款优惠:“百优计划”“双千计划”高层次人才在资格认定后3年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80万元和60万元。
一人购房全家帮: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首付款比例下调:购买家庭首套、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如何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
A1:职工可以通过“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服务大厅”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网点进行查询。
Q2: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A2: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
所购住房需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规定。
申请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贷款记录。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多项便民政策,致力于为全市职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