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租房,如何利用成都公积金进行租房?

郑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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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租房政策旨在为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供便捷的租房支持,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减轻租房压力,以下是关于成都公积金租房的详细解读:

一、提取条件

1、无自有产权住房: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

2、连续足额缴存: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租赁合同备案:对于部分试点项目,要求租赁合同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二、提取额度及频次

1、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具体额度可能根据不同项目或政策有所调整。

2、提取频次:每月可提取一次,缴存人及其配偶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且不超过其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三、申请渠道及流程

1、线上办理: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若无法查证婚姻信息,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线下办理: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配偶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四、按月直付房租试点项目

成都公积金中心与部分住房租赁机构合作,推出了按月直付房租的试点项目,租住成都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锦和康城·和贵苑”项目的公积金缴存人,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直付房租服务协议》,约定每月将提取金额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直接划转至试点项目运营企业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五、注意事项

1、账户余额关注:在每月约定提取日期前,缴存人应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若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付租金的,应及时向运营企业支付差额部分租金。

2、租赁合同变更:如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缴存人及其配偶应当及时终止《服务协议》,缴存人实际提取金额超出其应付租金金额的,由运营企业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返还超额部分,并由成都公积金中心计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六、其他相关政策

除了按月直付房租外,成都公积金还提供了其他多种租房提取方式,如每年提取一次、每季度提取一次等,但每次提取均需间隔一定时间(如三个月)以上,成都公积金还加强了与住房保障、住房租赁等政策的协同联动,通过提高提取额度、优化提取频次、简化业务流程等方式,不断加大对缴存人租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

七、相关问答FAQs

Q1: 当年已办理过其他类型的租房提取,能否办理按月直付房租?

A1: 可以办理,按月直付房租与其他类型的租房提取并不冲突,只要符合按月直付房租的提取条件,即可申请办理。

Q2: 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A2: 缴存人可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以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或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2812329进行咨询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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