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旨在帮助职工更好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满足购房、租房等住房需求,以下是对扬州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详细介绍:
1、购买公有住房提取
办理材料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
《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
若代办人办理,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关系说明材料(如配偶、直系亲属)。
注意事项
一次性购买的公有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一套住房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提取范围限于职工本人及配偶。
2、租房提取
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连续缴足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后可申请。
提取额度
每户家庭每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4000元。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关注“扬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点击“我的账户”,选择“业务办理”,再选择“租房”提取。
线下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银行借记卡;配偶参与提取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及个人银行借记卡。
3、加装电梯提取
政策调整
支持范围扩大至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
办理材料
根据具体政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绿色建筑贷款支持
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
5、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
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其最高贷款额度可分别再上浮10万元、20万元。
6、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
7、人才公寓租房提取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支持租住人才公寓的职工按实际租金支出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受每年24000元上限限制。
8、风险控制机制
为健全购房提取业务风险控制机制,确保购房提取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购房缴存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将已办理购房提取的公积金全额退还至个人公积金账户后方可撤销合同。
9、一年两次提取操作指南
政策背景
本文详解如何高效利用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通过实际案例演示了一年两次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公积金用户更好地规划和使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涵盖了购买公有住房、租房、加装电梯、绿色建筑贷款支持、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人才公寓租房提取以及风险控制机制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满足不同职工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扬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