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是许多购房者关注的重要问题,公积金贷款不仅利率较低,而且能够有效减轻购房压力,以下将详细介绍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的相关信息: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基本规定
1、单人缴存与双人缴存:根据最新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人及以上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职工,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60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120万元。
2、异地贷款受理范围: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区域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为15倍,即缴存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不得低于4万元,且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得提取。
二、特殊情况下的贷款额度调整
1、人才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政策实施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额度有所调整,通过各类人才平台引进使用的D类以上人才最高可贷150万元/人;在长三角区域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服务于本市的E、F类人才最高可贷100万元/人。
2、二孩及以上家庭: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政策实施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额度也有所调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最高可贷72万元,双人及以上最高可贷144万元。
3、品质提升贷款额度:符合享受城市品质提升政策的职工家庭在本政策实施以后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申请公积金及组合贷款最高可贷75万元/人。
4、保底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在本政策实施以后,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人,单人可贷额度为25万元;购买二手房等(除新建商品住宅外)在本政策实施以后,符合公积金保底贷款政策的本市缴存人,单人可贷额度为20万元。
三、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贷款最高限额、房屋价值及贷款比例、还贷能力、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贷款最高限额:根据上述基本规定和特殊情况下的调整,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
2、房屋价值和贷款比例:新房按《商品房卖房合同》标记价值计算,二手房则根据不动产转让合同交易总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房屋总价、契税发票就低计算,首次首套的最高可贷额为房屋总价值的80%,非首次首套最高可贷额为房屋总价值的70%。
3、还贷能力:以月还款额不超过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3倍,且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为限,如果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住房组合贷款,月还款额合计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
4、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内,贷款申请人实际可贷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近12月(含申请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20倍。
四、常见问题解答
问1: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怎么办?
答: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是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以满足更高的购房资金需求。
问2:公积金补缴金额能否计入余额用于计算可贷额度?
答:经审核符合补缴规定的补缴金额和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进来的异地缴存金额可以计入职工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单位给每个职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补缴住房公积金1年不得超过1次,且一次性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原月缴存额的3倍。
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贷款最高限额、房屋价值及贷款比例、还贷能力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建议根据自身情况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