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旨在帮助无房职工缓解住房租金压力,特别是对于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以下是关于深圳租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与目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续期通知,旨在加大对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提高无房职工及特定群体(如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1、提高无房职工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未拥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前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为月应缴存额的65%,此次调整后不设户籍、年龄限制,所有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均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
2、支持多子女家庭:
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并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后,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3、支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
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限制。
4、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机制:
职工承租经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转入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三、提取方式与渠道
线上提取:职工可以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支付宝市民中心(深圳)等自助渠道“零材料、零跑腿”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线下提取:职工也可以选择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进行提取,但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两次。
四、注意事项
职工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同一个时间段内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一种提取额度计算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且提取的额度应当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合计应不超过实际月租金。
五、政策有效期
该政策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
六、问答环节
问:如果我现在在深圳租房,但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职工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才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如果没有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可能无法享受此项政策,建议尽快与房东协商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问:如果我有多个孩子,但只有一个是未成年,我能否按照多子女家庭的政策提取公积金?
答:根据政策规定,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才符合多子女家庭的条件,如果您只有一个未成年孩子,可能无法按照多子女家庭的政策提取公积金,但您可以按照无房职工的标准提取公积金。
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官方文件为准,如有需要,请咨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