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是直属普洱市人民政府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普洱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公积金中心内设综合科、财务科、信贷科、归集科四个职能部门;下设宁洱县、墨江县、镇沅县、景谷县、景东县、江城县、澜沧县、西盟县、孟连县九个管理部。
一、职责与服务项目
公积金中心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同时编制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记录情况:负责记载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核算: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保值归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报告编制: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指导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各管理部的工作,协调处理各县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
8、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和指导,接受审计部门审计监督,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9、其他事项: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公积金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公积金中心设有“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住房贷款、单位住房公积金开(销)户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以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等。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能
1、综合科:协助中心领导协调日常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工培训和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起草重要文件,组织重大会议,处理信息综合、文件、秘书事务、新闻宣传等工作,还负责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
2、财务科:贯彻执行相关财务法规,编制中心管理经费财务预决算,负责市中心及各县管理部住房公积金、经费、统计核算工作,监督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审核收付款项目的真实性,指导日常会计核算等。
3、信贷科:负责市级和思茅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和回收,监管各县管理部的信贷业务,实施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和变现,管理信贷文书档案等。
4、归集科:监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审核单位提高、降低、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监管各县管理部的归集、提取业务,负责市级和思茅区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提取工作。
三、提取条件与流程
房屋类提取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提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如购买商品房需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提取流程为:职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四、贷款额度与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建设部、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按贷款约定利率执行,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五、查询与问答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办理云南省/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公积金贷款查询、公积金缴费明细查询、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等业务。
FAQs
Q1: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A1: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调整,近期有关于调整普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具体额度请咨询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查看其官方网站上的最新通知。
Q2: 如何查询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A2: 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账户余额:访问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pegjj.com/),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08792889072,或者前往普洱市茶苑路50号的普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进行现场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