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帮助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以下是关于邯郸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介绍:
一、贷款对象与条件
1、贷款对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邯郸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贷款条件: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欠缴公积金不得超过3个月,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申请人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双方均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且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未达到2次。
异地缴存职工户籍地在邯郸市,在市域内购房的,可持缴存地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在邯郸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需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首付购房款比例不低于房价的20%。
二、贷款额度与利率
1、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申请人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均为12%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到80万。
“二孩”家庭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三孩”家庭缴存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
持有“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购房首套自住住房时,最高贷款额提高到100万。
贷款额度还受到每月偿还贷款的本息和不超过家庭月总收入的50%、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总房款的80%等因素的限制。
2、贷款利率:
邯郸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即5年以下(含5年)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三、贷款品种与所需材料
1、贷款品种:包括新建商品房贷款、经济适用房贷款、存量房(二手房)贷款等。
2、所需材料:
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
商品房买卖合同、河北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不动产登记证明(实行双预告的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不再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和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婚姻状况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根据不同贷款品种和特殊情况所需的材料,如二孩、三孩家庭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燕赵英才卡”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贷款流程与期限
1、贷款流程:包括提出申请、签订合同、办理抵押登记、资金划转等步骤。
2、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女60)。
五、还款方式与提前还款
1、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2、提前还款:借款人可以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前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或部分贷款。
邯郸公积金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了便捷的购房融资渠道,职工在申请前应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也应注意合理规划贷款额度和还款方式,确保按时足额还款,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