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等工作,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的记载工作,以及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及保值、归还工作,以下是关于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介绍:
1、主要职责
归集管理: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扩面、缴存、记载、提取、转移、对账、结转等工作;指导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提取等业务。
贷款管理: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及回收工作;统计住房公积金各类贷款数据;指导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稽核审计:检查评估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落实情况;实施内部审计与检查工作;组织对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督检查。
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网站维护、平台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研究:研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组织重点课题调研及重大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心法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及其他法律事务。
2、领导简介
唐渝俊:党组书记、主任,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江晓兰: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计划财务、统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及回收工作。
黄德华:副主任,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建制扩面、政策宣传、稽核审计、行政执法等工作。
李学全: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人事、文秘、宣传、目标考核、档案、内部管理、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安全、保密、职工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信息技术工作。
3、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安全运行、内部监察等工作;承担信访接待、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绩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计划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财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组织、管理工作。
归集管理科: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的扩面、缴存、记载、提取、转移、对账、结转等工作;指导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扩面缴存提取等业务。
贷款科:负责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及回收工作;统计住房公积金各类贷款数据;协助进行贷款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指导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稽核审计科: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实施内部审计与检查工作;组织对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督检查。
信息技术科: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系统运行、安全管理、网站维护、平台服务等工作。
政策法规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的研究;组织重点课题调研及重大政策性、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中心法制建设、法治宣传教育及其他法律事务。
各区(县)管理部:设自流井、贡井、大安、沿滩、荣县、富顺六个管理部,负责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等管理工作。
4、所获荣誉
2017年,获得了“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20年12月28日,被授予”第五届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2023年,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为20172022年度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
2022年为企减负1.6亿元,单位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20172022年度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自贡市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等荣誉,并成为全国住房公积金查询服务测试运行工作28个试点之一。
5、政策调整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政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不认定为住房套数,首套房:家庭征信报告中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房:家庭征信报告中仅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
提高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65万元,单缴存职工50万元。
调整再交易房贷款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40万元;调整房龄规定,房龄超过25年不予贷款;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房龄在15年(含)以内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再交易房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0年。
6、服务网点
市本级网点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811号,联系电话:08138218220。
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市政府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承担着重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责,通过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