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德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录职工的缴存与提取情况、进行核算、审批提取和使用等,中心内设多个科室,并下辖12个县(市、区)管理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积金业务。
一、机构设置及领导分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综合科(党建工作科)、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归集执法科和审计稽核科五个内设机构,以及德城区、陵城区、禹城市、乐陵市、宁津县、齐河县、临邑县、平原县、武城县、夏津县、庆云县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12个县(市、区)管理部。
职务 | 姓名 |
党组书记、主任 | 孟曰鹏 |
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 王鹏 |
党组成员、副主任 | 殷金明、牛中水 |
二、主要职责
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2、记录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核算,确保账目清晰,数据准确。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申请,确保符合政策规定。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保障资金安全。
6、编制并提交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公积金缴存与提取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多种服务指南,涵盖新市民缴存、单位缴存登记、异地贷款证明开具、账户封存、缴存比例调整等,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账户设立: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后办理。
2、缴存基数调整:每年根据政策进行调整,职工需提供收入证明等材料。
3、补缴: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缴存的,职工可申请补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转移: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需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提供调令或任职文件等。
5、提取:购房、租房、偿还贷款本息等情况下,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公积金贷款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包括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信用良好、已交足首付款等,贷款额度和期限如下:
1、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纳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一方缴纳不超过40万元,购买多子女家庭住房或现售房屋的,额度可增加10万元,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房屋主体价值或修建支出费用的80%(一套),70%(二套),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收入的50%。
2、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不超过30年,男士可贷到65岁,女士可贷到60岁。
五、常见问题解答(FAQs)
1、如何查询公积金余额?
可以通过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查看公积金缴存和贷款余额。
2、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为3个工作日。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提供了全面的服务,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