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的最低基数是4879元,以下是关于苏州公积金的一些详细信息:
1、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各缴存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
2、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工资总额)的3倍,即34700元。
各单位调整后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确实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对于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490元/月。
3、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缴存单位每年可以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需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
4、调整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5、办理方式
通过“网上单位业务”办理,已签约“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可在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缴存基数调整和基础信息核对。
通过承办银行网点办理,在中心网站下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或到承办银行网点拷贝调整相关数据信息,将填录好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等材料报承办银行网点,承办银行网点核实后办理并导出调整清单经单位核对确认。
根据《苏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实施方案》(苏房金〔2022〕72号),已经按要求向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单位,可以直接按社保缴纳基数办理基数调整。
6、其他注意事项
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自行确定(可随时调整),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249元),按月缴存最高不超过6940元/月,个体工商户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参照缴存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公积金的最低基数是4879元,这是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职工的实际工资如果低于这个基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核准后可以进行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年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