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规定涵盖了缴存比例、缴存基数、提取条件、贷款政策等多个方面,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住房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以下是对公积金新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缴存比例与基数
1、缴存比例:根据最新规定,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但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这一调整确保了缴存基数与职工的实际收入相挂钩,体现了公平性。
二、提取条件
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如自建房、翻建、大修自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离休;偿还买房贷款本息;出境定居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还放宽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限制,取消了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要求。
三、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有所调整,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对二套、三套使用公积金还贷的购房者限制增多。
2、贷款条件:对于“未封顶”或“商业用地”楼盘不列入公积金使用范围。
3、地方性调整:多地出台了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如提高贷款最高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等,深圳拟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20万元,天津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并降低首付款比例。
四、其他新规定
1、缴存困难降低或缓缴: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缓缴存一定期限的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2、补缴与强制性:因特定原因未能按时办理缴存登记或未为本单位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在相关措施解除后3个月内办理补缴,补缴月份视同连续缴存,最新的公积金政策已被列为强制性缴纳的范围,所有单位必须为其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积金新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其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调整缴存比例与基数、放宽提取条件、调整贷款政策等措施,更好地满足了职工的住房需求,由于地区差异和时间变化,具体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职工需求的不断变化,公积金政策也将继续进行调整和完善。
六、FAQs
问:公积金新规定中的缴存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但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问:公积金新规定中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如自建房、翻建、大修自住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离休;偿还买房贷款本息;出境定居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还放宽了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限制,取消了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