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是许多缴存职工关心的话题,通过合理的操作,可以有效减轻还款压力,以下将详细介绍这一过程:
一、申请条件与对象
1、申请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尚未还清商贷的借款人及配偶。
2、申请条件:
申请人正常缴存公积金,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月商贷提取后,申请人缴存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不少于申请时月缴存额的6倍。
所申请的商贷当前还贷状态正常。
二、提取额度与时间
1、提取额度:
按月不超过申请前一个月的月缴存额,且不超过上月还款额。
申请人有多笔商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笔进行提取。
2、提取时间:
首次商贷还款的次月即可申请。
每月均可申请,最长提取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所需材料与办理途径
1、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结婚证)。
商贷借款合同、申请前提取月份的商贷还款明细(柜台办理时需原件加盖商贷银行章)。
申请人银行一类借记卡。
所申请的商贷为浙江省外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2、办理途径:
线下: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或相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提出“按月提取冲还商贷”申请。
线上:通过浙里办APP等互联网渠道在线申请。
四、具体流程
1、窗口申请:
携带材料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
公积金中心后台审批。
提取金额打入申请人指定银行卡。
2、线上申请(以微信小程序为例):
登录毕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点击“按月提取”,选择“偿还商业贷款”。
查询商贷信息,阅读并签署个人信息查询及提供授权书。
查看签约信息,阅读并签署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协议书。
上传资料,提交业务。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供的“按月商贷提取”申请材料、信息存在虚假情形的,公积金中心有权责令申请人退回已提取公积金,且在5年内该申请人不允许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
2、发生以下情况的,约定按月提取业务自动终止:委托人商贷本息已全部结清的;委托人解除商贷合同的;委托人和共同委托人因公积金余额为零而导致连续三个月提取转账失败的。
六、相关问答FAQs
问:房屋有组合贷款,其中公积金贷款还未还清的,能否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冲还商贷业务?
答:不能,只有在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冲还商贷业务。
问:浙里办APP申请该项业务时,无法共享到婚姻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如果夫妻双方结婚证上,有一方登记的身份证号码是15位的,可能无法实现数据共享,建议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前往婚姻登记中心,更正信息后即可申请在线业务。
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细节的过程,了解这些信息对于计划使用公积金来减轻还款压力的职工来说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