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条件是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这一过程,以下将详细解释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项,包括各类提取情形所需的证明材料、办理途径以及具体操作步骤:
一、提取条件和所需材料
根据《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取条件:需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进行提取,提取人须无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出总额,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等。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按贷款合同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须还清拖欠本息后方可提取。
提取额度:不超过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不包括提前还贷部分)。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还款证明等。
3、租赁住房支付房租
提取条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或公租房支付房租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提取额度: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每人每次不超过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金额;租赁公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金额。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等。
4、退休、出国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取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出国定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
提取额度: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并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所需材料:身份证明、退休证或相关证明等。
5、其他特殊情况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提供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
失业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供失业证明和身份证明。
二、办理途径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进行:
线下办理
1、济南市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大厅:历下区经十路17099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9:0012:00,13:0017:00。
2、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市中区站前路9号四楼东厅,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周日9:0012:00,13:0017:00。
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高新区舜华路750号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莱芜服务大厅:莱芜区文化北路10号三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5、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钢城服务大厅: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二楼,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线上办理
1、济南住房公积金官网:通过“网上大厅”进入个人业务入口办理。
2、济南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菜单选择相应业务进行办理。
3、爱山东APP:登录后通过“热门服务”或搜索功能查找并选择“住房公积金”,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操作。
4、泉城办APP:类似爱山东APP,通过登录后选择相应业务进行办理。
三、操作指南
以爱山东APP为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爱山东APP,找到“住房公积金”服务。
2、选择“更多”进入详细菜单目录,点击“公积金提取服务”。
3、系统会根据职工情况展示可办理的业务菜单,点击某项业务进入办理界面。
4、根据系统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和提取金额,选择收款银行账户。
5、如果系统判断符合一步办结条件,可以直接提交;否则需要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6、上传完毕后,进行二次刷脸认证,完成业务申报。
四、注意事项
职工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任何伪造证明材料或虚构住房消费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退回提取金额、限制提取和贷款,并可能通报所在单位。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