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是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事件,常用于保险业,按照保险业的常见定义,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意外伤害具有以下特点:
1、外来性:指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食物中毒、失足落水。
2、突发性: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来不及预防,如行人被汽车突然撞倒。
3、非本意性:即预料外的和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行道树倒下等情况。
4、非疾病性:指非疾病引发的身体伤害。
意外伤害包括意外和伤害两层含义,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指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或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其特征是非本意、外来的、突发的,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伤害有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过程。
按是否可保划分,意外伤害可分为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是指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基于法律的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保险人不应该承保此类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是指那些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加收保险费后才能承保的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是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伤害。
当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当事人人身受到损害,或残疾,甚至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向加害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如果受害人死亡,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下是关于意外伤害的一些常见问题及解答:
Q1: 猝死算意外伤害吗?
A1: 猝死不属于意外的定义范围,大多数人觉得猝死是意外,实际是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所以猝死是疾病属内因,一般意外保险是不赔的,不过市面上已经有不少涵盖猝死保障的意外险,大家选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
Q2: 中暑死亡属于意外伤害吗?
A2: 中暑死亡也不属于意外的定义范围,中暑在一定程度上认为是可避免的,不是突发的,因此意外保险也是不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