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是由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该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的事业单位,以下是关于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一、机构概况
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负责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如年度报告、增值收益分配报告等。
管理中心: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的独立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和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9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58家,净增单位57家;新开户职工1.83万人,实缴单位5131家,实缴职工24.97万人,缴存额53.86亿元。
提取:2023年,11.2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1.02亿元。
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为70万元,双缴存职工为80万元,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56笔,总额18.68亿元。
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46笔,总额22387万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6290.12万元。
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4875.47万元。
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1414.65万元。
四、政策调整
提高贷款额度:职工家庭单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2万元提高到50万元,双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8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支持房租支付:无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年度提取额不超过1.5万元。
缓缴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期间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贷款。
五、缴存基数与比例
缴存基数范围: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3716元,下限为1970元。
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低于5%,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
月缴存额:最高为5692元,最低为198元。
六、社会经济效益
缴存职工分布: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09%,国有企业占15.83%,城镇集体企业占1.54%,外商投资企业占0.5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24%。
提取金额用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8.83%,租赁住房占3.7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8.92%。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优化政策和服务,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社会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