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贷款是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一项政策,旨在帮助符合条件的职工通过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进行购房贷款,以下是关于广州公积金贷款的详细信息: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贷款对象:按规定在本市或国内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申请条件:
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
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保证担保手续。
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不予贷款情形:
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的。
所购房屋用途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的。
所购住房为独立成栋住宅的。
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共有产权住房除外)。
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申请人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不高于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不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该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后发布执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1-最低首付比例)。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楼龄之和不超过50年。
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5岁。
3、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
三、贷款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2、审核与审批:公积金中心或者受托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公积金中心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与放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借款人、受托银行三方共同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或者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贷款审批意见及办妥担保手续后,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广州公积金贷款是一项旨在帮助职工解决购房资金需求的惠民政策,职工在申请前需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确保自己符合申请要求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在申请过程中,应积极配合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审核工作,以便顺利完成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