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是许多职工关注的问题,涉及到具体的银行选择和操作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公积金提取的相关事宜:
1、公积金提取类型
约定提取: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情况办理的公积金提取,职工及其配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照填写的申请时间,按时将公积金转入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中。
部分提取:公积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积金缴存人按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办公积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额为账户总金额减10元。
销户提取:符合销户提取的条件包括离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等。
2、公积金提取银行
合作银行: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多家银行有合作关系,具体合作银行可能因地区而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上海浦发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等13家商业银行实现数据对接,在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银行卡包括各主流银行。
添加公积金用卡:缴存职工可以选择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发放的I类银行卡(不受额度限制的银行借记卡)作为“公积金用卡”,添加方式包括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或到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3、公积金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提取类型准备相应的材料,如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等。
提交申请:职工将材料提供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提取业务。
审核与支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手续完成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4、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务必是在用户所属单位存缴的公积金所属银行下才可以转出。
职工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提取进度。
如果职工骗提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其个人账户将被冻结1年;如果已经成功骗提,但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归还,且不积极配合调查处理的,其个人账户将被冻结2年。
5、FAQs
Q1: 公积金提取可以在哪些银行进行?
A1: 公积金提取可以在与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合作关系的银行进行,具体银行列表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北京,可以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中的任意一家进行提取。
Q2: 如何添加公积金用卡?
A2: 添加公积金用卡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二是到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
公积金提取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提取类型、提取银行、提取流程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职工在进行公积金提取前,应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也应注意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