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针对缴存职工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旨在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以下是对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基本概述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该中心致力于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的住房金融服务,确保公积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二、缴存与提取
1、缴存范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2、缴存比例与基数:
缴存比例根据单位性质有所不同,一般不低于5%,不高于12%,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3、提取条件: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形,如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也可以申请提取。
三、贷款政策
1、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誉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30%。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缴存基数等因素综合核定。
3、贷款利率与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年。
四、便民服务
1、网上服务大厅: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了网上服务大厅,方便缴存职工在线办理公积金查询、贷款申请、提取等业务。
登录方式已升级为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确保数据安全。
2、异地贷款:
对于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济宁市购房时可申请异地贷款,并享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档案电子化: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中心取消了公积金业务要件材料复印件,实现了业务档案电子化,提高了办事效率。
五、相关问答FAQs
Q1: 如何查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A1: 可以通过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官网的个人网厅进行查询,也可以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小程序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进行手机查询。
Q2: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A2: 根据不同情况,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有所不同,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高品质住宅的职工家庭最高额度可达100万元等,贷款额度还受到抵押物价值、还贷能力等多种因素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