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担保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确保贷款的顺利发放和还款的保障,需要通过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进行担保,这种担保方式主要是为了降低贷款风险,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下是关于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详细解答: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条件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户籍或居留身份: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连续缴存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不良债务: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提取限制: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年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保证担保: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抵押物按规定应当进行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
4、质押担保: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公积金担保费
公积金担保费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通常是一次性收取的,并在首月还款时与首月还款额一并存入还款账户中进行扣除,具体的计算公式可能因地区和担保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担保费是根据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和贷款年限的长短来确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担保费不会随着贷款期限的延长而增加。
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缴存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合法文件: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贷款额度:公积金保证金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0%,额度不超过40万元等。
4、还贷能力:需要考虑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限额等因素,并取其中的较小值作为贷款额度。
FAQs
Q1: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A1: 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
Q2: 公积金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A2: 如借款人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即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如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是有效的,换句话说,当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
公积金贷款担保是确保公积金贷款安全性和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在选择担保方式时,借款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需求进行合理选择,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