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以下是关于宁波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一、机构职能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1、编制执行计划:编制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及编报执行情况。
2、预算决算核算:承担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及核算工作。
3、业务管理: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业务。
4、保值增值归还: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5、政策行使: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相关职能。
6、分中心管理:管理直属管理分中心(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和核算等工作。
7、业务指导:对各分中心进行业务指导。
二、内设机构
市公积金中心内设有多个部门,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公积金管理部、信息管理部、执法稽查部、房改审批部和鄞州管理部,这些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政策调整
近年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以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根据最新政策,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全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已提高至130万元/户,还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允许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缴存基数调整
宁波市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也进行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同级人社部门、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核定;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缴存基数设定上限为宁波市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655元;下限为2023年度宁波市市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2490元。
五、服务效能提升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多项措施,如深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流程,实现灵活就业人员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线上办”,以及允许缴存职工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直接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贷款等。
六、联系方式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位于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邮编315010,联系电话为(0574)12329,传真为(0574)89180788。
七、表格示例
项目 | |
机构名称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主要职责 | 编制执行计划、预算决算核算、业务管理等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信贷管理部等 |
政策调整 |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等 |
缴存基数调整 | 上下限设定、工资口径明确 |
服务效能提升 | 信息共享、流程优化、线上办理等 |
联系方式 | 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166号 电话:(0574)12329 |
八、FAQs
Q1: 如何查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
A1: 您可以通过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或拨打客服热线(0574)12329进行查询,部分银行网点也提供查询服务。
Q2: 如果我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A2: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包括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定期限(通常为2年)、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信用记录良好等,具体条件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网点以获取详细信息。
通过以上介绍,相信您对宁波公积金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如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