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需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 =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还贷能力系数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 × 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 = 公积金月缴额 ÷ (单位缴存比例 + 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房屋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 = 房屋价格 × 贷款成数。
贷款成数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最高贷款限额可能有所不同,如北京市管公积金中心规定,购买政策房或套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4、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 = 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 倍数。
倍数每年根据上一年的个贷率进行调整,当“个贷率”低于75%时,倍数为20;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倍数为16;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倍数为15;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倍数为14;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倍数为13;高于95%(含)时,倍数为12。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如何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假设张先生夫妻在丽水买了一套总价150万的期房,这是他们名下的唯一住房,之前未使用公积金贷款,两夫妻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计3600元,缴存比例为单位个人各12%,近12个月的月均余额合计为5万元。
1、贷款最高限额:由于是首次首套,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0万。
2、房屋价值和贷款比例:最高可贷额为房屋总价值的80%,即120万元。
3、还贷能力:家庭月收入为15000元,所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月还款额不得超过7500元,假设他们申请了20年期限的100万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1%)和20万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3.8%)的等额本息组合贷款,月还款额为6787.16元,满足条件。
4、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月均余额的20倍为100万元。
综合计算最小值,张先生夫妻的可贷额度为100万元。
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等,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