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的经济特区之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相关规定对于广大职工的住房保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相关内容,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以及相关的FAQs解答。
一、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
1、缴存基数
调整依据:自2023年7月1日起,深圳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具体规定: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即不超过41190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3730元×3倍)。
最低限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360元,这一标准确保了所有职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住房公积金保障。
2、缴存比例
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这一规定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规定:对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相关FAQs
1、问题一: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何确定?
答案: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确定,但需在国家规定的区间内选择,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2、问题二: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调整?
答案: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会根据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自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且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限额。
深圳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基数的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合理的缴存比例和基数设置,可以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为职工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