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阿克苏地区行署直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编制和执行地、县(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该中心成立于2002年11月,由阿克苏地区行署批准组建,现定编69人,其中领导4人,包括单位正职2名(副县级),副职2名(正科级)。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多个科室和公积金管理部,具体包括行政办公室、会计核算科、归集管理科、信贷科、稽查科、信息档案科等,还下辖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直管理部、阿克苏管理部、库车管理部、沙雅管理部、新和管理部、拜城管理部、温宿管理部、阿瓦提管理部、乌什管理部、柯坪管理部等十个管理部。
在职责方面,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
1、政策制定与执行: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并结合阿克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和措施。
2、公积金归集与使用:负责地、县(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的编制和执行,确保公积金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
3、贷款与提取业务:负责对公积金贷款进行受理、初审、复核、发放和回收管理,以及对职工个人贷款情况明细记录的管理;负责对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办理和相关手续的审核。
4、违规处理与稽查: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单位进行催缴和催建工作,并对公积金贷款进行初审和复核;还负责对本级和县(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内部稽查和审计。
5、政策宣传与咨询:积极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提高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识和了解。
6、信息化建设: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
7、新市民缴存政策:实施新市民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提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机会,并享受相应的权益。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障缴存群众“住有所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政策宣传等措施,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实惠和便利,该中心也积极创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改革事项,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