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该制度通过政府、单位和个人的共同参与,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以下将从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机构概况
1、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广东省共设21个地级以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2352人,其中在编1170人,非在编1182人,这些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贷款等具体业务。
2、监管机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共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专门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2023年,全省新开户单位9.95万家,净增单位4.95万家;新开户职工311.87万人,净增职工39.30万人,实缴单位64.07万家,实缴职工2258.04万人,缴存额3894.19亿元,同比增加8.37%、1.77%和8.01%,2023年末,累计缴存总额31532.9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9%;缴存余额9648.24亿元,同比增加10.31%。
2、提取:2023年,全省1117.0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992.17亿元,同比增加18.0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6.84%,比上年增加6.56个百分点,2023年末,累计提取总额21884.7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4%。
3、贷款: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20万笔,金额1191.30亿元,同比增长0.45%和11.7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90.80亿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0.68万笔,金额12077.26亿元,贷款余额7172.4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47%、10.94%和7.5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34%,比上年末减少1.94个百分点。
4、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国债。
5、融资:2023年,无融资记录。
6、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539.15亿元,活期0.4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03.59亿元,1年以上定期1966.2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68.85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98.39亿元,同比增长6.99%,存款利息78.94亿元,委托贷款利息219.42亿元。
2、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54.11亿元,同比增长11.0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38.98亿元,归集手续费5.46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60亿元。
3、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44.28亿元,同比增长2.93%,增值收益率1.56%,同比减少0.14%。
4、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48亿元,提取管理费用8.0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72亿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58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1.18亿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90亿元,逾期率0.2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96.30亿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1、缴存业务: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6.87%,国有企业占9.32%,城镇集体企业占0.98%,外商投资企业占15.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70%,灵活就业人员占0.56%,其他占4.97%,中、低收入占97.23%,高收入占2.77%。
2、提取业务: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9.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76%,租赁住房占19.2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3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23%,出境定居占0.08%,其他占7.4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96%,高收入占4.04%。
3、贷款业务: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8.38%,90144(含)平方米占55.87%,144平方米以上占7.75%,购买新房占82.55%,购买二手房占17.45%。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居民住房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提高服务质量,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