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类提取
购买首套自住房
1、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凭《不动产权证书》提取的,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
2、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仅使用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购买第二套自住房
1、支付购房款: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自住房购房总价。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执行。
3、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之后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金额。
购买存量住房
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本地的,需正常逐月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租房提取
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本年度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含城市圈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的,即可办理租房提取,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实行年度限额管理、不限提取次数。
其他类提取
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
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及配偶本市自住房遭受火灾、地震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离职提取
1、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本市户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6个月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出境定居等
1、退休:职工退休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2、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后,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提取类型 | 条件 | 提取材料 | 提取频率 | 提取额度 |
购买首套自住房 |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不动产权证书》、全额购房发票、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每36个月一次 | 累计不超过购房总价 |
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 正常还款6个月后 | 身份证、借款抵押合同、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每12个月一次 | 累计不超过商业贷款金额 |
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 正常还款6个月后 | 借款抵押合同、贷款情况证明、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每12个月一次 | 累计不超过异地贷款金额 |
购买第二套自住房 | 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 《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一次性 | 不超过购房总价 |
租房提取 | 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无贷款记录 | 身份证、婚姻证明、租赁合同、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不限次数 | 年度限额管理 |
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 | 职工及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 | 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视情况而定 | 不超过实际支出 |
离职提取 | 本市户籍封存满24个月/非本市户籍封存满6个月 | 身份证、离职证明、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一次性 | 全部本息余额 |
退休、出境定居等 | 退休、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 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 | 一次性 | 全部本息余额 |
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如何办理武汉公积金租房提取?
A1:可以通过线上或柜面办理,线上办理可登录“武汉公积金”小程序,选择租房类提取并填写相关信息;柜面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租赁合同及本人名下一类银行账户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
Q2:离职后如何提取武汉公积金?
A2: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4个月可提取;非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可提取,可登录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自助办理或携带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到公积金旗舰店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