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详细解读
湖南省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为了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维护职工权益而制定的,本文将详细解析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管理办法、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流程以及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一、《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概述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21年7月16日印发了《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缴存管理办法》),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保障职工权益,该办法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和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制定,适用于湖南省直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二、缴存单位及职工范围
根据《缴存管理办法》,以下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1、国家机关: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
2、事业单位:包括各类公办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
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等。
4、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包括各类合资、合作企业等。
5、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等。
6、社会团体:包括各类行业协会、学会等。
在职职工具体包括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但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三、缴存基数与比例
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以2021年度为例,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缴存基数最高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缴存比例
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且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行政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按照最高缴存基数26400元和最高缴存比例12%计算,单位和职工各缴存3168元,合计6336元;按照最低缴存基数1700元和最低缴存比例5%计算,单位和职工各缴存85元,合计170元。
四、缴存流程与办理地点
缴存流程
1、开户: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开立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汇缴:单位每月应按照规定时间将代扣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3、补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地点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汇缴、补缴等缴存业务以及住房公积金结算等金融业务,具体办理地点可咨询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五、常见问题解答(FAQs)
Q1: 港澳台同胞和外籍职工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A1: 是的,在单位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可以按照《缴存管理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Q2: 如果单位少缴我的公积金,我可以要求补缴吗?
A2: 是的,如果单位少缴你的公积金,你可以依法要求补缴个人少缴存部分,单位也应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湖南省省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详细规定了缴存管理办法、缴存基数与比例、缴存流程以及相关常见问题的解答,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