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全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其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公积金账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旨在通过规范管理,提高职工住房保障能力。
一、基本信息
1、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象路32号南投大厦。
2、联系方式:07715715982(归集管理科),07715755689(提取管理科),07712441809(贷款管理科)。
3、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新民管理部周六提供延时服务。
二、业务办理介绍
1、业务办理地点
政务中心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新民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3层。
2、营业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周六延时服务: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定节日除外,时间为9:0012:00,13:3016:30。
三、主要业务类型及流程
1、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
缴存登记:单位需在职工入职一个月内进行缴存登记,并按月足额缴纳。
缴存基数调整:每年可调整一次,根据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
购房提取: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身份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提取。
租房提取:需提供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提取。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申请: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入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信用记录等因素确定。
四、政策文件与解读
1、政策文件
《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南宁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关于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通知》
2、政策解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解读:明确了贷款对象、条件、额度及审批流程。
《南宁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解读:规定了单位和个人的缴存义务及缴存比例。
《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解读:详细说明了提取条件、流程及所需材料。
五、网上办事大厅与移动应用
1、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个人业务和单位业务的在线办理入口,方便用户随时随地办理相关业务。
2、“手机公积金”APP:用户可通过手机下载APP,进行账户查询、业务办理等操作。
六、常见问题解答(FAQs)
问题1:如何变更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码?
答: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南宁市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在线修改。
问题2:购房提取是否有时限要求?
答:购房提取应在购房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将无法办理提取业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多种渠道和服务方式,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便捷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确保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