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是许多职工关心的问题,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以下将详细介绍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相关规定: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等文件,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的月平均工资,具体规定如下:
1、工资总额口径: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执行。
2、计算时间范围:工资总额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收入计算。
3、新参加工作的职工:2024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4、新调入的职工:2024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缴存基数上限:缴存基数上限为30770元。
6、缴存基数下限:缴存基数下限为203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应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具体计算公式为:
月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缴存基数 × 职工缴存比例
2024年度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384元,下限为204元。
四、办理方式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可以通过线上和银行两种方式办理。
1、线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gjj.xm.gov.cn)综合服务平台办理。
2、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清册》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业务网点办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还应提供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关于降低缴存比例的决议书。
五、施行时间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工作应在7月份汇缴前完成,单位在按通知要求完成调整工作后一个月内,应将调整后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及调整办法已经明确,职工和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公积金缴存的合规性,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