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有不同的规定,以下是对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的详细解析:
一、购房相关提取
1、购买新房: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购买二手房:与新房相同,也是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购房支出。
3、自建、翻建、大修住房:同样遵循截止相关合同签订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原则,且不超过实际支出。
二、租房提取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2、租赁其他住房: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三、偿还贷款本息提取
1、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
3、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还清金额。
四、特殊情况提取
1、离休、退休(退职):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
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
杭州公积金提取额度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有明确的规定,对于购房、租房、偿还贷款本息等常见情形,都有具体的提取额度限制,对于特殊情况如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终止劳动关系等,也有相应的提取政策,在提取公积金时,建议职工仔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提取条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