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是指湖南省直属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公积金中心”)管理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根据《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是关于湖南省直公积金提取的详细解答。
一、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缴存人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并提供相应的离退休证明文件。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及失业证明。
3、出境定居: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
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等。
5、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6、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需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
7、无房户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明。
9、重大疾病:职工及配偶或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
10、重大灾害:因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造成基本住房严重受损,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灾害证明等材料。
二、提取资料
1、基本资料:包括缴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特定情况所需资料:如离退休证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疾病诊断证明、灾害证明等,具体根据提取条件而定。
三、提取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向省直公积金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资料:省直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
3、作出决定:审核通过后,省直公积金中心作出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转账支付:将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四、提取额度及次数
1、提取额度:根据不同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有所不同,如购房提取不超过实际支付的房价款,租房提取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租等。
2、提取次数:部分提取条件有次数限制,如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
五、注意事项
1、真实合法:申请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不得弄虚作假。
2、及时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及时办理提取手续,避免资金闲置浪费。
3、咨询热线: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统一服务热线123293进行咨询。
六、相关FAQs
Q1: 如何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A1: 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登录湖南省住房公积金官网或手机APP进行查询;前往省直公积金中心柜台进行查询;拨打住房公积金统一服务热线123293进行电话查询。
Q2: 如果我想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应该如何操作?
A2: 如果您想提前还清公积金贷款,首先需要联系贷款银行了解提前还款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您需要携带身份证、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在还款完成后,记得向银行索取还款证明并妥善保管,您还需要关注提前还款可能产生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