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锡公积金贷款政策概述
无锡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旨在帮助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特别是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该政策明确规定了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及首付比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贷款对象
1、首套自住住房:指职工家庭名下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情况下所购买的自住住房。
2、第二套自住住房: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
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套住房且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职工家庭名下仅有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仅有一套住房,该笔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与本市仅有的一套住房为同一套住房。
3、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条件
1、缴存要求: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住房用途: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所有权或共有权: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即经不动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4、经济收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担保要求: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其他条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额度
1、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相应增加。
2、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实行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未满24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5倍计算。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24个月但未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7倍计算。
职工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36个月的,贷款额度按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
3、特殊情况: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但仍应符合其他贷款额度限额标准。
五、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在无锡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同样不得低于房屋总价的20%。
六、异地贷款条件
无锡市放宽了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原规定中,只有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夫妻双方一方为无锡市户籍才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新政调整为,职工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的,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符合条件的职工还可以申请办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或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业务。
2、政策有效期:上述政策自2024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在新政施行前已申请并审批通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原规定执行。
项目 | |
贷款对象 | 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 |
停止贷款对象 |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 |
贷款条件 | 缴存要求、住房用途、所有权或共有权、经济收入、担保要求、其他条件 |
贷款额度 | 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方式、特殊情况 |
首付比例 | 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均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
异地贷款条件 | 职工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任意一方为无锡市户籍 |
其他注意事项 |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组合贷款、政策有效期 |
九、FAQs
问1:无锡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br>
答:无锡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根据借款人及配偶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而有所不同,若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若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对于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相应增加。
问2:无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多少?<br>
答:无锡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统一为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无论是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还是第二套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