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
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是由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旨在为省级机关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服务,以下是关于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的详细信息:
一、缴存类
1、开户与缴存: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2、缴存基数与比例:自2021年7月1日起,省级机关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20年度月均工资(基数中不含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应休未休假工资报酬按实际发放额计入基数),上限为34500元,下限为2280元,缴存比例通常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二、提取类
1、提取条件: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提取流程: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发票等),单位审核后出具证明,并提交给资金中心审批,审批通过后,资金中心将款项划转至职工个人账户。
三、贷款类
1、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是购房者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具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
2、贷款额度与期限: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抵押物的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贷款期限可达30年。
3、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
四、FAQs
1、问:外中心账户如何转移到省直公积金账户内?
答:职工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原公积金账户信息到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2、问:职工如何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贷款余额?
答:职工可以通过登录江苏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使用手机APP进行查询。
3、问: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什么银行卡?
答:公积金提取可以提供本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借记卡。
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住房保障服务,包括缴存、提取、贷款等多个方面,职工在使用公积金时需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