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黄石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在全国范围内(港、澳、台地区除外)购房后可提取,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等材料,一套住房可办理一次购房提取,可实行代际互助,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房屋总房价为限。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职工发生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为二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时间为准),在黄石地区(含大冶市、阳新县)建房的可提取,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总造价为限。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包括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总房价为限;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实行代际互助,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为限。
4、租房提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可每年据实提取一次,按照黄石市当前租金标准,暂定每年上限为15000元,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特殊情况提取
1、离休、退休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可提取,需在手机公积金APP上申请,系统自动审批通过后,资金自动划转到账户。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可提取。
3、调出本市提取:职工调出本市账户封存满半年且在异地没有建立公积金帐户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可提取。
4、出境定居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可提取。
5、就学深造提取:职工因就学深造从本单位离职的,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可提取。
6、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提取:该类型提取每人每年可办理一次,账户保留十位数余额,有特别申请的可销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7、患重大疾病提取: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治疗费用为限。
8、突发事件损失提取:职工因突发事件(火灾、地震、重大交通事故)损失金额在5万元以上(包括5万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得超过个人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
9、低收入困难家庭支付物业费提取:可每年据实提取一次,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职在岗的账户保留十位数余额,每年提取一次;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销户提取。
1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以申请提取。
三、其他情况
1、在黄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并在异地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在贷款存续期间,一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当年的缴存额(不含补缴部分公积金)。
2、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房屋、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父母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所购房屋总价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者提取额度相近且价格明显偏离当地市场水平、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等五种情况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下是关于黄石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的两个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一:如果购买了二手房,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可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提供哪些材料?
答案:在黄石市购买二手房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您需要在黄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及以上,您必须确保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并且是用于自住目的而购买的二手房,在材料方面,通常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付款凭证、身份证明以及可能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如婚姻状况证明等,具体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确认。
问题二:租房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操作?
答案:是的,租房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您在黄石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并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居住,那么您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操作流程一般如下:准备好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往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等待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会转账至您的银行账户,同样地,具体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化,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