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简介
1、定义:《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核发单位: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核发。
3、核发时间: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需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
项目 | 详情 |
个人信息 |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 |
失业信息 | 记录失业人员的失业时间、失业原因、原工作单位等信息 |
求职意向 | 可填写个人的求职意向,如期望从事的职业、岗位类型等,方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针对性的就业推荐 |
培训记录 | 若参加过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会在此区域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机构等信息 |
三、用途
1、领取失业保险金: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人员,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领取期间重新就业或不再符合领取条件则停止发放。
2、享受就业服务和优惠政策:可免费参加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就业训练等活动;享受免费咨询、免费登记、免费推荐就业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
3、作为其他相关证明:对国家而言,是统计人口就失业状态资料的基础数据;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在工商、税务部门出示《失业证》可享受工商、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
四、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2、提交申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公共服务机构就业服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3、审核与制证: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
五、FAQs
1、问:失业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一般情况下,自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但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建议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咨询确切的有效期。
2、问:如果失业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应及时向原发证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失,并申请补办,通常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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