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能否用于翻建自住房屋?

郑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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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办理要件 提取人员 相关提示 提取流程
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但仅限一次,申请提取的时间以建房规划许可证明或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上的日期为准。 1. 申请人自行提供的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申请人名下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
2. 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的材料:建房规划许可证或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原件(本市内建造、翻建住房通过数据共享平台无法获取的,申请人需自行提供;本市外建造、翻建住房的申请人需自行提供)
3. 其他情况需要的材料:申请人为配偶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人为子女或父母的,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现场签订直系亲属关系承诺书原件;所建住房非本市的,需提供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申请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不得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名义再次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个人账户余额,提取金额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000元计算。 1. 提交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公积金提取申请,单位审核符合条件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 审批和录入: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携带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和录入,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 转账办理: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携带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前往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金额转账至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FAQs

Q1: 翻建房屋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具体材料?

公积金翻建

A1: 翻建房屋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区、县级以上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产生费用的收据、职工本人身份证、专管员证(或者专管员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时不需提供)、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以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住房公积金相配套的银行卡(折)。

Q2: 翻建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怎样的?

A2: 翻建房屋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职工携带《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并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职工持《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并将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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