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申请材料 | 申请条件 | 注意事项 | 办理时限 |
购买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单身提供本人证件)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签署单身声明 3. 购房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现房需提供)、首套房不低于20%(二套房不低于50%)首付款收据或发票 4. 银行卡(I类借记卡) |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缴存正常。 2. 夫妻双方不存在未还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 3.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良好。 4. 夫妻双方有还款能力。 5. 以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名义购房。 6. 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 1. 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以登记日期为准超过1年的不予受理贷款。 2. 申请组合贷款的需额外提供个人薪资证明和近6个月代发工资流水。 | 1个工作日 |
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单身提供本人证件)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签署单身声明 3. 购房材料: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票、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复印件 4. 银行卡(I类借记卡) |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缴存正常。 2. 夫妻双方不存在未还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 3.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良好。 4. 夫妻双方有还款能力。 5. 以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名义购房。 | 1. 不动产权证书以登记日期为准超过1年的不予受理贷款。 2. 司法拍卖房屋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执行裁定书。 | 1个工作日 |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 |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单身提供本人证件)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签署单身声明 3. 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明细(无恶意拖欠记录)和结清证明(审批通过后结清商贷)。 4. 新房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二手房提供契税票和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或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复印件 5. 不动产权证书 6. 还款银行卡(I类借记卡) |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缴存正常。 2. 夫妻双方不存在未还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 3.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良好。 4. 以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名义购房,已办理商业贷款,还款正常。 5. 房产没有法律纠纷。 | 1. 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 2. 还没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可用名下其他房产或其他人的房产做抵押,同时须提供第三方同意抵押的公证书,用名下其他房产或其他人的房产做抵押的,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 3. “商转公”最高贷原商贷余额(取千以上整数),不超过原商贷的剩余年限。 | 1个工作日 |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单身提供本人证件) 2. 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签署单身声明 3. 购房材料参考购买新房、二手房和“商转公”申请贷款所需材料 4. 借款人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和近三年的缴存明细(缴存不足三年的提供其相应的缴存明细以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5. 还款银行卡(I类借记卡) | 1. 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缴存正常。 2. 夫妻双方不存在未还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担保。 3. 夫妻双方个人信用良好。 4. 以本人或配偶或夫妻名义在我市购房或者申请“商转公”。 | 1. 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以登记日期为准超过1年的不予受理贷款。 2. 异地人事代理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无法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家庭收入。 3. 异地自主缴存户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家庭收入。 | 1个工作日 |
提前结清贷款 | 夫妻双方身份证(在微信公众号上操作无需提供材料) | 即办 | ||
提前还本金 | 夫妻双方身份证(在微信公众号上操作无需提供材料) | 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加起来超过1万元就能办理,还本金额为整万元。 | 即办 | |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签约 | 夫妻双方身份证(在微信公众号上操作无需提供材料) | 账户余额比每月还款额高时,全部用住房公积金还款;账户余额比每月还款金额低时,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后不足部分用个人银行卡还款。 | 即办 |
相关政策调整及问答FAQs
政策调整
提高单笔最高可贷额度:自2024年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起,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单笔最高可贷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取消“商转公”房屋评估报告:根据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2023年7月28日),用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做抵押的,取消房屋评估报告;用名下其他房产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评估费用。
放宽家庭收入认定:人事代理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取消薪资证明和代发工资流水,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取近半年缴存基数平均值作为月收入,无法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的,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
放宽借款人征信记录限制:个人征信报告中2年前出现的逾期不超过6期且单笔金额不超过3000元,不影响贷款额度;超出期数或金额,酌情降低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名下有购车等消费类贷款的,可选择月还款金额合并计入住房公积金月还款金额或贷款额度并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用提前结清。
降低首套房首付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至20%。
提高首套房贷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比例由现行的单笔执行总房价的70%提高为总房价的80%,同时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为40万元。
“商转公”业务调整:“商转公”业务取消房屋评估报告,但用名下其他房产或第三方房产作抵押的,需提供房屋评估报告,由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评估费用。“商转公”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40年减房龄),同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调整:根据账户余额及缴存年限计算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调整为: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30倍×缴存时间系数,根据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自主缴存户、务工农民户)及人事代理公司代缴住房公积金的,在提供薪资证明(焦作市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单位出具的薪资证明)等材料的同时,收入按实际代发工资流水认定,但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无法提供代发工资流水的,按焦作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50%。
常见问题解答
问:哪些情况会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账户余额、缴存时间系数、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记录以及是否满足首套房或二套房的条件等,账户余额越高、缴存时间越长、还款能力越强,通常可贷额度越高,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可能会降低贷款额度或导致申请被拒。
问:如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
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进度:登录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焦作公积金”APP进行在线查询;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咨询工作人员;拨打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进行电话查询。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哪些类型的房屋?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符合条件的再交易住房(如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具体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某套房屋,需根据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以及房屋的性质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