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条件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出境定居。
退休。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
外地户口离职。
出境定居。
户口迁出本市。
死亡或宣告死亡。
2、提取材料
身份证原件。
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房主配偶、共有产权人配偶提取时需提供)。
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首付款收据原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购买存量房提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房费用等有效凭证(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房屋修缮工程勘查意见书》及相关费用证明(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费凭证(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提取)。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户提取)。
失业登记证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提取)。
疾病诊断证明、医保卡、户口本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近一年内的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大病提取)。
单位集资建房收款批文、参加集资建房人员明细表(购买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
3、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进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飘窗中的“安徽政务服务网 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图标;点击“个人网厅系统”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登录界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使用支付宝APP扫码登录;左侧选择提取,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提取类型;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如选择“本人与主贷人关系”,选择实际贷款银行并扫码授权获取商贷信息,完善房屋地址的行政区划和提取银行卡信息,输入提取金额,核对无误后提交即可。
线下办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FAQs
Q: 合肥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吗?
A: 是的,合肥公积金提取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委托法定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代办提取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如结婚证、户口本、公安或民政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委托用人单位代办提取的,应由单位经办人本人办理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出具提取人、代办人身份证。
Q: 合肥公积金提取有次数限制吗?
A: 合肥公积金提取的次数根据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每年也可以提取一次;因退休销户提取的,则不受时效和次数限制,其他提取情形也有各自的规定,具体次数限制请参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