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机构,其相关信息如下:
1、机构概况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共72人,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综合部、归集部、贷款部、财务部、信息部,下辖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办事处,另设清远铁路分中心,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具体工作。
地址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财政大楼,联系电话为07633877332。
2、业务职能
缴存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转移、封存、启封、补缴、注销等业务,单位录用职工后,应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提取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销户和部分提取等类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可申请提取。
贷款业务: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追收和管理,贷款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审批、追收和信息化管理。
3、服务指南
网上查询:可以通过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查询,用户需注册登录后,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即可查询账户余额、明细等信息。
窗口服务:市民可以前往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或各办事处窗口咨询和办理业务,窗口工作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具体以当地公积金中心公告为准)。
以下是两个关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如何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手机APP,在“个人业务”板块中选择“账户查询”,输入您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即可查看账户余额;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各办事处窗口进行查询。
2、问: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一般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消费行为;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等,具体贷款条件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访问其官方网站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