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的全残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身体残疾,且残疾程度达到某种特定标准,无法再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的状态,以下是关于保险中全残的详细解释:
1、全残的定义: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
多个肢体缺失(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失去一肢和一眼。
瘫痪、植物人状态(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咀嚼、吞咽功能永久丧失。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维持生命必须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
2、全残与伤残的区别:
伤残的范围比全残广,全残是最高等级的伤残。
两个器官以上缺失、完全丧失劳动力和生活不能自理可认定为全残,相当于一级伤残。
3、常见包含全残保障的险种:
意外险:如众安大护法意外险经典版,保障责任包括意外身故/伤残、航空意外身故/伤残和交通意外身故/伤残等,其中就包含对全残的保障。
寿险:如瑞泰瑞和2020定期寿险,保障责任为身故/全残,若被保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全残,保险公司会进行赔付。
重疾险:虽然主要保障合同约定的疾病,但部分疾病如多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和严重阿尔茨海默症等符合全残定义,因此也变相提供了一定的全残保障。
4、全残鉴定:
全残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进行。
若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后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保险中的全残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内容,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购买保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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