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比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缴纳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如果职工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三、缴纳金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等于缴纳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由于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相同,所以每月公积金账户的存入金额为个人和单位缴存金额之和,老张每月缴纳基数为5000元,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是12%,那么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5000\*12%=600元,老张的月公积金存入额为1200元。
四、缴纳方式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特殊情况
1、工资水平较低:如果职工的工资较低,按照最低缴存比例和基数计算,扣除个人应缴的公积金后,到手工资可能会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种情况下,单位应正常缴纳单位部分的公积金,而个人部分可以免缴,以保证职工的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工资水平较高:如果职工的工资较高,按照最高缴存比例和基数计算,每月需要缴纳的公积金金额会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金额不会超过当地的最高上限,具体上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金额因地区、工资水平和缴存比例等因素而异,在缴纳时,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准确无误地缴纳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