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基本身份要求
大陆居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台港澳同胞:具有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港澳居民居住证。
外国人:享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具有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2、缴存情况要求
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
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异地缴存时间以及退役军人在军队缴存时间可以和本市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自愿缴存者:还需满足在本市按规定自愿连续缴存半年(含半年)以上。
符合人才购房政策者:持广州市、区人才绿卡或人才绿卡副证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缴存职工待遇。
3、房产要求
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所购住房建筑结构不能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用途不能为别墅或非居住用房,不能为独立成栋住宅。
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4、信用与还款能力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其他限制条件
申请人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贷款。
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单笔贷款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单张贷记卡近2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贷记卡状态为呆账、冻结或止付,贷款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或损失类,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特殊情况处理
对以欺骗手段或提供虚假资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自申请之日起5年内不得贷款;全额退款5年后方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额度与比例
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
存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家庭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贷款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80%,家庭二套房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60%;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房价的50%。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参照本地缴存职工执行,贷款额度、期限不得超过上述关于新建商品房、存量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一种重要的住房金融工具,其申请条件涉及多个方面,了解这些条件对于有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一福利政策,实现自己的住房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