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政策
1、政策实施:2024年9月15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
2、申请条件: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买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
3、办理流程:包括预审申请、签订合同、划转申请等步骤,线上线下均可办理,全程高效便捷。
4、申请渠道与材料: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申请时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原件。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根据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计算,并受缴存时间系数、贷款期限等因素影响。
2、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有效身份证件,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经济收入和良好信用记录,能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3、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于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4、贷款期限与利率: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
5、贷款合作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完成商品房现售备案后,应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建立公积金贷款合作关系。
三、其他相关政策
1、提高贷款额度:新政策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单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增至60万元,双缴存人的则为100万元。
2、支持代际购房互助:允许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缓解资金压力。
3、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即使在省内其他城市购房,也可以顺利提取公积金。
4、优化业务流程:通过依托四川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一次申请、一套材料、一网(窗)受理、一表反馈、一次办结”,集成办理多个事项,实现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四、FAQs
1、问:购买哪些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直付到哪个账户?
答:购买成都市新建商品住房(预售)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直付资金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直接划转至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2、问:今年已用另一套住房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能办理直付购房款吗?
答:不能,缴存人仍可选择以今年已办理提取的住房继续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