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目的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它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二、参保人群
大病保险的参保人群主要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参保(合)人,从制度建立开始,大病保险制度就不需要单独申请参保,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不需要单独缴费。
三、资金来源
大病保险的资金来源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四、保障标准与范围
1、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
2、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3、起付标准:国家规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4、支付比例: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五、与其他保险的关系
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除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之外,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意愿选择补充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以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六、常见FAQs
1、大病保险如何申请,又该如何缴费呢?
大病保险制度不需要单独申请参保,所有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都是大病保险参保人,不需要单独缴费,大病保险制度自2012年启动试点,从2015年开始全面实施。
2、有了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还需要单独买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吗?
这取决于个人意愿和承受能力,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为参保人提供了基本的医疗费用保障,但如果想要更全面的保障或者更高的保额,可以考虑购买商业保险的大病保险作为补充,不过,在购买商业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范围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