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骤 | |
初审 |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等,初审合格后,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
评估 |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
审核 |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审核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
办理担保手续 |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
签订借款合同 |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
银行放款 | 完成抵押手续后,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 |
FAQs
Q1: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A1: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稳定的就业、缴纳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等,不同地区可能还有其他具体要求,如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公积金、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等。
Q2: 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A2: 公积金贷款买房所需材料通常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个人公积金账户近六个月的缴存证明、个人现金流量证明(如工资收入证明、社保、个税缴纳证明等)、个人征信报告、还款能力证明(如收入证明、负债证明等)、银行流水等其他财务资料,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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