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收取情况
1、一般规定:通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是不收取保证金的,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以期房做抵押时,可能会根据《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书》的规定,在贷款发放时按贷款额的10%留存售房单位保证金。
2、特殊情况说明:这种收取保证金的情况主要是为了防范贷款风险,因为期房在正式抵押办好前,无法办理正式抵押手续,需要开发商作阶段性担保并留存保证金,待正式抵押办好后,保证金会退还给开发商。
二、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及费用
1、保证担保:由保证人(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保证合同。
2、抵押担保:借款人可以用本人或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属共有财产时,应提供全部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借款人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物的,应出具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或承诺书),权属不明或有争议、危房、已经或将要纳入拆迁范围以及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产不能作为抵押。
3、个人住房公积金担保:借款人或他人以个人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当达到贷款额度的80%以上,以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担保后,在保证期间,保证人不能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也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贷款余额80%的标准时,其保证人自动解除保证。
4、质押担保:借款人用国债、银行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物进行足额担保,出质人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物冻结、止付手续,质物由公积金中心保管。
5、担保费:目前公积金贷款采用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予以保证的担保方式,所以须支付担保费,担保费是一次性收取的,一般是第一个月还款时把担保费和首月还款额一并存入还款账户中进行扣除。
三、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及责任
1、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2、责任:如果借款人不还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要负上还款责任。
四、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流程
1、提交资料: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如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缴费: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五、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六、FAQs
1、问: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如果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尚在申请过程中,可以撤销商业贷款申请,改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一定要在商品房封顶之后才能成功办理;如果购房者的商业贷款已经成功申请下来,则不能再转公积金贷款,不过,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已经开始实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可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2、问: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限制?
答:一般情况下,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的每个人只能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不能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担保人,如果自己还要再次成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只有在贷款人的确找不到第二个担保人,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12万元的情况下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