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农保,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中国政府为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以下是关于农村农保的详细介绍:
1、定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农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多元化筹资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3、基金筹集: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2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4、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5、转移程序:
转出申报: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区县)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农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指导个人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
转移审核:区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传的相关资料及表式后的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至城保、镇保申报信息,进行转出申报审核。
转入农保:乡镇农保经办机构在进行农保参保人员转给付操作时,对不符合城(镇)保养老金按月领取条件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进行转入农保操作。
农村的农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多元化筹资方式,以及合理的养老金待遇和转移程序设计,确保了农村居民在养老方面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