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套房贷款比例:
重庆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最多为房屋总价的80%,即最低首付比例为20%。
2、二套房贷款比例:
在包含主城九区在内的大重庆范围内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最低40%下调为30%。
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
3、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夫妻共同贷款最高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4、实际可贷额度:
实际可贷额度为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5000元,则可贷实际额度为15000*25=375000元,如果账户余额为30000元,按照25倍的贷款额度来算有75万,但受制于个人最高额度50万的限制条件,最高可额度只能为50万(多子女家庭个人为60万)。
以下是两个关于重庆公积金贷款比例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问题1:重庆公积金贷款对房产数量是如何认定的?
回答: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拟购房所在区也没有住宅性质房子,算首套房;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但在拟购房所在区有一套住宅性质房子,算二套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当前已经结清,在拟购房所在区没有或只有一套住宅性质房子,算二套房。
问题2:灵活就业人员在重庆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重庆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还需满足连续缴存满6个月(含)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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