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是三门峡市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旨在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以下是关于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详细介绍:
管理机构及职责
机构: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
职责: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报告;承担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核算职责并指导监督分支机构内部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等。
业务办理渠道
网上办理: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渠道查询办理住房公积金。
线下办理:可前往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0号住房公积金办公楼办理,联系电话039812329。
相关政策及办理条件
购房提取政策: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办理条件:申请人应为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者;所购住房应为三门峡市辖区内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所购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应为购房者家庭名下(含未满18岁子女)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并开设监管账户;开发企业同意预提住房公积金方式支付首付款,并已将相关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信息向市公积金中心报备。
常见问题解答
问:如何查询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答: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网上营业厅等多种渠道查询,也可以前往三门峡市崤山中路30号住房公积金办公楼进行查询。
问:在三门峡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以购房提取为例,需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开发企业确认盖章的购房确认单、购房定金票据等,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足以支付购房首付款,还应提供首付款自付部分的票据,配偶、父母、子女参与提取的,还应提供能表明亲属关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