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转公贷款政策
1、先还后贷方式: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解除抵押后,重新办理商转公贷款,此方式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银行账户。
2、以贷还贷方式:申请人在商转公贷款审批通过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商转公贷款资金发放至指定还贷账户,同时申请人需以自有资金结清差额部分。
3、申请条件:利用商业贷款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商业贷款还款正常、尚未结清,且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同意提前还清原商业贷款;申请人以房屋所有权为该住房作抵押并同意将该住房作为商转公贷款抵押;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
4、贷款额度:商转公贷款额度比照二手房贷款额度执行,且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计算到千元),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贷款剩余借款本金扣除3个月还款额后的额度。
5、申请资料: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证明、商业贷款所购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所购房产发票、房屋买卖契约或购房发票、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贷款余额及剩余期限证明等。
6、办理流程:先选择贷款方式,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核审批,作出准予贷款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申请人需结清商业贷款,签订相关合同;选择以贷还贷方式的,还需办理顺位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资金。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
1、调整情况:根据滁州市相关政策,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2、执行时间:该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三、下调贷款利率政策
1、调整情况: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
2、执行时间:2024年5月18日及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直接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四、其他相关政策
1、多子女家庭政策: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一定比例,具体上浮幅度需参照当地相关政策规定。
2、高校毕业生政策:相关高校毕业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有相应的额度上浮政策。
3、绿色建筑政策:购买星级绿色建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可享受额度上浮优惠。
4、贷款申请条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以上,通常为6个月或12个月,具体时长根据当地政策而定,需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逾期记录,还需满足当地规定的其他条件,如稳定的收入来源等。
滁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商转公贷款政策、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下调贷款利率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更好地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